各市、县(区)农机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2019年度拟组织评价认定100个左右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做好我省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自评申报
各设区市农机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办机〔2016〕22号)要求,组织申报县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严格开展初评推荐
我处将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依据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充分体现省内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先进水平。申报县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设区市严格审核示范县申报材料,并于8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处。有关证明材料准备方面具体问题和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解释问题可向我处咨询。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李星
电话:0791-86213725
电子邮箱:jxnjjkjk@163.com。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