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6〕16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吉安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机化事业不断发展。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全县共使用补贴资金1100.9100万元,结算补贴资金1100.9100万元,结算的补贴资金已全部按要求拨到了购机农户的“一卡通”帐号。补贴资金受益农户1629户,共带动农民投入4114万元。新增各类农机具2157台套,其中驱动耙2台,手扶拖拉机198台,微耕机1486台,轮式拖拉机66台,旋耕机77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263台,水稻插秧机26台,粮食烘干机33台,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