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铜鼓县农机局按照《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工作。全年共完成补贴资金69.15万元(包括报废补贴资金1.5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近300万元,受益农户293户,补贴各类农机具302台。其中:补贴微耕机267台、手扶拖拉机14台、旋耕机4台、粮食烘干机5台、联合收割机11台、茶叶加工机械1台。
2016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县农机局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政策实施和资金安全为重点,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原则,采取“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严格按照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做好补贴“受理、公示、审核、核查、兑付”等工作,认真扎实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地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惠及到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