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按照省农、财两厅下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及我县转发的《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永府办字(2016)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补贴标准,开展了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动态跟踪工作,同时设立了政策咨询、投诉举报补、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0796-7750288)。2016年省厅下达我县补贴资金820.67万元(含2015年结余0.367万元,2017年启动资金300万元),今年我县共完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93.16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600台,受益农户454户,其中:手扶拖拉机116台、轮式拖拉机103台、履带拖拉机4台、插秧机2台、田园管理机5台、旋耕机143台、谷物联合收割机97台、微耕机117台、驱动耙3台、粮食烘干机10台等各类农机具。全年共分3批次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已经使用的补贴资金都已结算完毕,资金使用比例及结算比例都为100%,所有已经结算的补贴资金都已经发放到位。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