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机库棚试点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县农机部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建设单位及县财政有关人员会议,传达省局《实施方案》精神。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前提下,确定五家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共申请项目建设面积1902㎡,补助资金285300元。从9月初开始建设,到12月初已建成使用。12月中旬县农机部门和县财政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经实地测量验收,最终项目验收面积共1767㎡,补助资金共265050元。
一、加强宣传,提前调查摸底
在《实施方案》没出台之前,我县农机部门就开始在全县各乡镇宣传农机库棚项目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的宣传,让他们知道农机库棚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对有建设意向性的,我们逐个登记,到《实施方案》出台后,县农机部门派专人到实地进行查看和落实。
二、高度重视,严把审核关。
《实施方案》出台后,县农机部门和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并成立工作小组,县农机局局长为组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农机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上报的申报书严格审核,并及时到建设地点核实,要求审核通过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向县农机部门作出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农机库棚,严禁农机库棚改作他用。
三、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
项目开始建设后,农机部门安排专人对各个建设点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地面硬化厚度、库棚主体材料、库棚防火、防塌、防盗等设施均要达到《实施方案》要求。
四、强化纪律,严把验收关
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农机部门和县财政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对农机库棚的面积,材质以及《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实地测量和查看,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直到符合《实施方案》要求后,才给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