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农业机械发展态势

作者:南昌县农机局 章国根 郭素美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十二·五”期间,全县农业机械化呈现整体推进,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农机装备。⑴总量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资金预计达到49946万元(其中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916万元,农民个人投入资金36030万元),预计2015年农机总动力88万千瓦(已剔除报废动力),年均递增3个百分点。⑵结构优化。截止2014年底,全县拥有手扶拖拉机18624台,大中拖1725台,耕整机8631台,插秧机1045台,联合收割机1246台,烘干机104台。水稻耕、种、收大马力、高性能机械以及粮食烘干设备增幅明显,预计2015年大型拖拉机、高速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分别达到2200台、120台、1400台、110台(套)。手扶拖拉机、小型耕整机、植保机械、排灌机械、粮食加工机械、运粮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稳中有升,机动脱粒机、割晒机、中型拖拉机、手扶式插秧机将逐渐被淘汰。⑶配套率更高。例如:大中型拖拉机与先进农机具,工厂化育秧设备与高速插秧机,收获、运粮、谷物烘干、粮食加工一条龙作业机械,设施农业中耕作、植保、喷灌、环境控制等技术环节机具。⑷存在的问题。水稻生产中耕整、收获高性能机械得到较快发展,而育秧及种植机具偏少、性能与农民需要达到的作业效果仍有差距,群众推广接受度不高;机防、谷物烘干、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有待进一步发展;畜牧业、渔业、林果业机械装备及配套水平较低。

  二、农机化水平。⑴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2015年全县预计水稻机耕率97%、机插率21%、机收率92%,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7%,年均递增1.5个百分点,年烘干谷物26万吨(占全县粮食总产量的1/4以上),排灌、运输、植保实现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⑵其它领域机械化水平。农产品初加工50%,畜牧业饲草收获29%、饲草加工35%、机械喂饲5.5%,林果业中耕28%、施肥7.3%、植保76.5%、田间转运26%,设施农业耕整78%、种植6%、采运9%、灌溉施肥40%、环境调控16%。⑶存在的问题。水稻生产中机插秧水平偏低,预计2015年只有21%,成为水稻机械化生产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影响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相对于水稻生产,畜牧业、林果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储藏加工农机化发展滞后、农机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建设。⑴建设情况。“十二·五”期间,全县各类项目总投资1800余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投入850万元),共建设机插秧示范点9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4个,农机维修网点12个,农机维修流动服务站5个,实施政府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3个;培训各类农机技术人员1500人次,农民5000人次;项目建设点示范推广各类先进、适用农业机械500余台套、机插秧面积12万亩(辐射面积18万亩),平均每个乡镇拥有1-2个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维修快捷、高效、规范,质量明显提升。⑵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中,以机插秧为主的农机化技术未对直播等传统种植方式形成明显的技术优势,农机技术规范、标准、适应性及效果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偏少,机插秧、谷物烘干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资金投入不足。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⑴发展情况。目前全县拥有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44家,其中市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从业人员2181人,拥有农机设备1634台套,农机固定资产5326万元,农机化作业服务户数32130户,服务面积147万亩,总收益3652万元,社均收益83万元,每个乡镇平均拥有2.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发展规模及成效均处于全省前列。⑵存在的问题。部分合作社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不够规范、功能尚不齐全、作业收入不高,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

  “十三·五”发展目标和思路及有关建议

  一、“十三·五”发展目标和思路。至2020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15万千瓦,年均净增加5.4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配套更为科学;水稻机耕率达到98%、机插率达到26%、机收率达到95%,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5%。重点实施水稻机插、谷物烘干等关键领域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突破技术瓶颈;着力提升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林果业机械化水平,形成均衡发展;培育一批农机社会化服务龙头服务组织,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建品牌,发挥其农业生产主力军作用。

  二、有关建议。加快土地流转和农田基本建设,扩大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搭建以企业为核心、示范推广为动力的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农机新技术攻关和应用水平;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集作业服务、示范推广、人员培训、机具维修为一体的多功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继续加大对农业机械购置、使用、维修等财政扶持力度,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巩固、发展、壮大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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