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2015年我区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5〕26号)要求,和《江西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赣农机综〔2015〕38号),以及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我区认真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一、抓好延伸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以制度建设自评情况为基础,突出重点工作自评情况,狠抓执行实施自评情况,全面考评实施效果自评情况,细化扣分项及一票否决自评情况;最终形成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二、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在年前认真做好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年底认真对照工作方案逐项核对,以总体思路和评估原则为基准,明确具体落实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情况;以保障措施为抓手,组织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三、设立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建立了绩效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经销商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按规定做好县(区)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做好专栏维护工作,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了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开上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县级农机部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没有实行一票否决,其他方面严格遵照上级部门要求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