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实施好温室大棚补贴政策,支持“百县百园”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我省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八条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现对《江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进行调整:在“设施农业设备”大类中,对原有品目“连栋温室结构(含基础、骨架、覆盖材料)”的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进行修改;增加“大棚结构(含骨架、覆膜、卡具)”和“日光温室结构(含墙体、屋面、骨架、覆膜)”两个品目(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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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第一次调整).xls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