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百乡万户”赴江西调查组
江西调查组在武宁县调研时,一些种粮大户向调查组道出苦衷:“种粮大户听起来风光,其实并不容易。”
种粮大户所说的不容易,首先是流转土地和扩大规模不容易。石渡乡石渡村62岁的老汤种了160亩地。他说,这些地基本是口头协议流转来的,时间有长有短,万一有人硬要收回去,一点办法都没有,且地块分散,难以连成片。泉口镇丰田村55岁的老李种了40亩地,他说流转本组的地还好办,要是流转别的组的就费劲了。
其次是确保收入不容易。老汤算了一笔账:农资价格,一亩地种子约80元,化肥130元,农药30元;土地流转费用,老汤是以每亩100斤稻谷流转的地,按去年收购价合130多元;请工费用,收晒装运平均一亩地要请2个工,每个工约150元。算下来每亩成本要700元。正常年景一亩地打800多斤稻谷,也就1000多元,扣除成本只剩300多元。
再次是设施建设不容易。武宁是丘陵山区,山塘、水渠、机耕道对搞好生产特别重要。但是这些建设施工难度大,靠大户是干不了的。他们希望政府在这方面多些投入,增强他们的种粮的信心。南昌标兴合作社虽然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种的田,但由于没有提灌设施,去年旱灾近三分之一田地绝收。据石渡乡的刘副乡长说,许多农田水利设施就差最后一公里。
最后是筹措资金不容易。地种多了,开销也大。种子、化肥、柴油、请工一年下来十来万元,都要付现钱,又贷不到款,资金吃紧。南昌标兴合作社仅预付土地流转费每年就要32万多元,对于一个粮食生产合作社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资金。
我们感到,尤其需要关注和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政策和措施的针对性。
一是稳定种粮大户的经营预期。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合理确定流转期限,并依法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没有签订合同的应当补签,并在相关部门备案,依法保护双方的权益。
二是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由于流转费在成本中占有相当比例,可考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期限较长的种粮大户,在土地流转费上以适当形式给予补贴。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加大小山塘、提灌、毛渠等小农水建设,对机耕道、晒场等建设给予一定奖补。
四是加大金融扶持。落实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好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将大中型农机具、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纳入抵押担保范围。加大农业保险力度,提高粮食保费补贴标准和保险赔付比例。